职工教育经费一定要计提吗

2024-05-18 19:42

1. 职工教育经费一定要计提吗


职工教育经费一定要计提吗

2. 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计提

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职工教育经费不需要计提,在实际发生时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实际发放时分录如下
借: 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贷:银行存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 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计提

按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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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
 
鉴于该项扣除是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所以不建议对该项费用进行计提。
现行通常的做法是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费用支出,待汇算清缴时再进行审核。

职工教育经费是否需要计提

4. 职工教育经费用计提吗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第七条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上述规定分析可知,职工教育经费会计核算上是需要计提的。
 
 不过税务上: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公布《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所以从2018年1月1日起,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有两档:8%和全额扣除(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的职工培训费;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作员发生的培养费用。以上费用均需单独核算,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汇算清缴时候要注意。

5. 职工教育经费如何计提?

职工教育经费计提,应计入管理费用账户和应付职工薪酬账户,二级科目为职工教育经费,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教育经费

管理费用账户:
  1、账户性质:费用类账户
  2、账户用途:核算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管理和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3、账户结构:借方记增加,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记减少,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的”的数额;期末结转后无余额。
  4、明细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可采用多栏式账页。

应付职工薪酬账户:
  1、账户性质:负债类账户,
  2、账户用途:用来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给职工的薪酬。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3、账户结构:贷方记增加,登记本期应支付职工的各种薪酬;借方记减少,登记实际发放的各种薪酬。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表示尚未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4、明细账户:应设置“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进行核算。

职工教育经费如何计提?

6. 职工教育经费怎么计提

文字内容:
职工教育经费不需要计提,在实际支付时实报实销,应在应付职工薪酬下设立二级科目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发生时报销教育经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贷:库存现金
月末分配:
借: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教育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照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一项费用,自2018年1月1日起,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包括上岗和转岗培训,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等。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必须实际发生,未实际发生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7. 职工教育经费需要每月计提吗

法律分析:职工教育经费需要每月计提。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与高新技术企业的限额统一,从2.5%提高至8%。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职教费的税前扣除原则:必须实际发生,企业该项支出,必须实际发生,仅仅计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需要每月计提吗

8. 职工教育经费是计提全部人员的吗

一直以来,职工教育经费的计提基数都为企业计税工资总额,财税[2006]88号文件中也明确提出,职工教育经费应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2.5%进行税前扣除。
在这里,我们需要首先明确工资总额与计税工资总额的差别。工资总额是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计税工资总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即企业当年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薪金总和。
根据财税[2006]12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即:2006年7月1日前,企业的人均计税工资月扣除限额为800元,而2006年7月1日后,企业的人均计税工资月扣除限额为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